咨询热线:
180 8669 3390
网站首页
关于我们
服务项目
企业法务
企业纠纷
企业维权
企业诉讼
劳资风险
合约规范
欠款催收
企业股权
法律顾问
企业诉讼
当前位置:
武汉法律顾问
>
业务领域
>
企业
>
企业诉讼
>
原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主张知情权的纠纷应如何处理?
2024-11-26
来源:
武汉法律顾问
公司被依法撤销后,公司的法人资格即消亡,股东对公司享有的股东权也因公司的消亡而消灭,故其要求对已注销的公司行使知情权没有法律依据。且股东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,公司其他股东或法定代表人、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成为知情权的义务主体。因此,对于原公司股东针对公司其他股东、原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提起的知情权纠纷,人民法院应当不予以受理。已经受理的,应当裁定驳回起诉。
上一篇:
南京一企业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被判赔50万
下一篇:
公司诉讼时效
相关内容
武汉找离婚律师必看:2026年抚养权争取最新趋势分析
武汉离婚律师揭秘2026年财产分割新变化,不掌握这几点容易吃亏
2026年武汉离婚律师:抚养权归谁?财产怎么分?一文讲清
武汉离婚律师亲授:2026年离婚谈判的10个关键筹码
2026年最新:武汉离婚律师总结的高效解决婚姻纠纷方法
不懂这些别打官司!2026年武汉离婚律师教你合法维权
武汉离婚律师精选:2026年离婚成本计算与流程全攻略
2026年武汉离婚律师提醒:诉讼离婚这些证据现在就得准备
武汉本土离婚律师:2026年离婚协议中这3个陷阱要当心
2026年武汉离婚律师支招:如何争取最大权益,不看后悔
在武汉找离婚律师?这5个避坑指南2026年一定要收藏
武汉离婚律师详解:2026年财产分割与抚养权新规必知
企业诉讼
劳资风险
合同规范
欠款催收
知识产权
企业股权
联系我们
电话:180 8669 3390
联系人:王卫红律师
联系我们
姓名
联系电话
提交内容
提交信息